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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全方位+全覆盖+全链条” 多举措做好全市学校食堂食品**工作

浏览次数:信息来源:山东耀泰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发布时间:2019/3/30

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学校食堂食品**工作,强化落实学校**主体责任,夯实学校食堂食品**工作基础,**食堂食品**管理水平,深入推动“平安校园”建设,全力确保师生饮食**。近日,市教育局多措并举,开展了一系列食堂食品**专项行动。

一是加大监督检查,夯实学校食堂食品**基础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**法》《山东省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**监检管理办法》《学校食品**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》等法律法规,3月14日——30日,市教育局抽调专人组成8个检查组,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食堂管理、许可情况、食堂环境卫生、健康管理与培训、落实索证索票制度、清洗消毒、食品加工制作管理、食品添加剂等进行专项检查。目前,食堂食品**专项检查行动正在进行。

二是深化**教育,**学生**意识和防范能力。3月25日是第24个“全国中小学生**教育日”。为此,3月25日至4月25日期间,在泰安市学校**教育平台组织开展“关爱生命·快乐成长”为主题的生命教育专题活动,通过平台提供的视频资源,家校联合对学生进行生命教育,让学生懂得生命的珍贵,远离伤害和危险,增强自我保护能力。

三是家校携手努力,共同关爱学生健康成长。为保障学生健康饮食、健康成长,3月19日,印发《家校携手努力  关爱孩子成长——关于食品**致全市学生家长的一封信》。主要是宣传引导学生家长以身作则,带头学习和了解食品卫生**基本常识,培养孩子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,要选择有《餐饮服务许可证》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或到市场监管部门审批备案的场所就餐,教育孩子不购买、不食用来源不明、假冒伪劣、过期食品,不买“三无”食品,不吃、不喝路边摊点和街头巷尾流动摊贩的的小食品、自制饮料,共同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蓝天。

四是健全工作机制,落实《学校食品**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》。为贯彻落实国家三部委文件要求,市教育局制定了12条食品**工作管理意见,从管理制度、校长(园长)陪餐制度、学生家长陪餐制度、食品经营场所、食堂分区管理、食堂从业人员、食堂公益性管理、食堂(供餐单位)采购供应、食堂“明厨亮灶”、 学生营养餐标准、学生健康营养知识指导、学习培训等方面作进一步规范要求。下一步,市教育局将不定期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到各校明察暗访,对不严格落实要求、贯彻《规定》不力和管理不规范的学校将进行通报批评,对相关负责人也将严肃问责追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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